各位MPA相关师生:
根据全国MPA教指委《关于评选第三届全国优秀MPA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通知》(教指委〔2021〕7号)的要求和关于印发《全国优秀MPA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》的通知(教指委〔2021〕6号)的精神,学院MPA教育中心根据文件精神确定了具备推荐资格的四位老师。经民主协商,拟从这四位老师中推荐汪碧瀛老师参评“全国优秀MPA教师”、推荐李雄军老师参评“全国优秀MPA教育工作者”。
现将汪碧瀛老师与李雄军老师的参评材料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1年5月24日至28日,公示地点为北校区西大楼Ⅰ区310室。
意见受理电话:029-85802 张老师
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
2021年5月24日